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菜地建设管理的意见
(镇政发〔2007〕77号)
各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近郊菜地被大量征用,对市区蔬菜的市场供应产生了明显影响,一定程度上已威胁到了“菜篮子”的安全,为确保市区菜地面积的动态平衡,不断满足城市规模扩大和市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要求,进一步发展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根据中央和省“菜篮子”工作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区菜地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新菜地规划建设
制定市区菜地发展规划。市区现有常住人口65万人,能为市区市场服务的菜地约2万亩。按市区常住人口100万人的发展规划,为市区市场服务的菜地要发展到3万亩。市政府蔬菜副食品办公室要商有关部门和各区政府,根据市区菜地征用情况和城市人口的变化情况,合理制定市区菜地发展规划,新菜地建设规划重点放在丹徒江心洲、世业洲、宝堰镇、荣炳盐业资源区和镇江新区姚桥镇等中远郊,按照确保菜地面积动态平衡和不断增长的要求,确定每年新菜地开发计划。规划的制定,要与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相衔接。
加强新菜地开发建设。新菜地选址必须符合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求,尽可能选择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安排生态环境好、无污染源、当地干部群众有种植蔬菜积极性的镇、村。新菜地的开发建设由各区政府负责实施,市政府蔬菜副食品办公室负责计划编制、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指导,市政府每年安排新菜地建设资金补助,促进新菜地开发建设。
二、严格加强菜地保护管理
建立市区菜地保护区。市区范围内,经2005年菜地普查确认的菜地,向社会公布,征用必须“征一还一”。经市政府蔬菜副食品办公室商国土、规划、建设等部门确定的成片老菜地、规划确定的新开发建设的菜地,均列入市区菜地保护区。划入保护区的菜地,由市政府蔬菜副食品办公室建立档案资料,加强基础台帐管理。连片菜地面积达到50亩以上的,由各区政府负责设置菜地保护区标牌。加强保护区内菜地的地力保护,确保土壤资源不退化。合理使用菜地,加强菜地配套设施建设,鼓励发展规模生产,确保种足种好蔬菜,努力提高菜地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