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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长江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通知
(扬府办发〔2007〕117号)


江都市、仪征市、邗江区人民政府,市有关部门:
  7月13日,省水利厅、交通厅、安监局转发了水利部,交通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河道采砂管理确保防洪和通航安全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认真贯彻《通知》精神,切实抓好我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采砂管理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沿江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长江禁采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责任人,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明确各项管理措施,层层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监管不到位而导致非法采砂现象严重,影响长江河道防洪和通航安全的,要严肃处理。
  二、部门协作,建立打击非法采砂的联合执法机制。由市政府牵头,建立由水利、交通、安监、海事、公安等部门共同打击非法采砂的联合执法机制。沿江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联合执法机制。要加强对联合执法的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形成责任明确、合力增强、信息畅通、行动迅速、打击有力的协调机制,共同维护平安长江的和谐氛围。
  三、落实措施,开展汛期禁采专项整治。目前我市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已步入正轨,但个别地方对工程性采砂吹填仍存在着边报边采、未报先采等问题,给长江防洪、航运、安全生产、水上社会治安等带来一系列问题。对此,各地要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扼制非法采砂的势头。一是注重禁采宣传。各地要及时向沿江有关项目建设单位及采、运砂船主发放禁采宣传单,在沿江重要醒目位置树立宣传牌;要通过媒体进行禁采宣传,营造禁采氛围。二是开展集中整治。从即日起用两个月时间,对境内非法采砂活动进行专项整治。要加强对江都嘶马段、邗江六圩段、仪征世业洲捷水道等重点水域的执法巡查。市水政监察支队要加强监督管理,适时组织力量实施联合打击。三是对工程性采砂吹填项目进行规范管理。沿江所有工程性采砂吹填项目都要按要求进行论证、逐级申报审批,主汛期期间,所有吹填项目必须全部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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