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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的通知

  四、突出抓好65户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我市年综合能耗在5000吨标煤以上的65户重点耗能企业年能源消费量占全市年工业能耗总量的近70%,是工业节能减排的主要抓手。65户重点耗能企业要深入开展能效对标活动,努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到2010年, 半数以上企业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实现节约标煤500万吨以上。在污染减排方面,重点实施对污水排放大户和二氧化硫排放大户的整治。“十一五”期间,华能武汉发电有限公司二期2台30万千瓦机组和武钢自备电厂2台20万千瓦机组烟气脱硫装置在2007年底之前投入运行;东西湖世源热电、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热电完成脱硫改造;青山热电厂1-5号无脱硫装置机组于2007年底关停,另外3台10万千瓦的机组也将进行脱硫改造或者关闭。
  五、积极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加快发展光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提高低能耗低污染高附加值产品比重,加快钢铁、石化、造纸、建材等行业高耗能、高污染排放企业的改造升级。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提高节能环保市场准入门槛,对达不到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要求的项目,不得审批、核准。到“十一五”期末,全市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提高到35%以上,五大高耗能行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下降到60%以下。
  六、加快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以治理小水泥、小火电、小造纸等为重点,加大淘汰电力、钢铁、建材、铁合金、造纸等行业落后产能的力度。到2010年,关停20万吨/年规模以下和环保或水泥质量不达标的小水泥企业,在2007年底之前关闭环保整治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在2008年底之前淘汰全部干法中窑、湿法窑企业等落后工艺,有条件的区要淘汰全部立窑。“十一五”期间,逐步关停单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且运行满20年、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且设计寿命服役期满的燃煤发电机组14台,总计53.8万千瓦,其中2007年关停5台、2009年关停2台、2010年关停3台。造纸行业在2007年年底之前淘汰3.4万吨/年以下的草浆生产装置,2008年年底以前关停规模在2万吨/年以下、环保未达标的废纸造纸企业。
  七、加快中心城区污染工业企业搬迁改造步伐。以古田地区化工企业搬迁为突破口,加快向洪山左岭化工都市工业园区搬迁或向武汉城市圈内的其他化工园区扩散,到2010年年底之前,基本完成全市工业发展限制区内有污染的工业企业的搬迁改造,大幅度减少中心城区的工业污染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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