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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7〕12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市经委代拟的《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八月十六日

武汉市工业节能减排行动方案
(市经委 二00七年八月八日)

  为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经济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走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道路,确保完成我市“十一五”工业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国家、省有关节能减排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总体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工业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我市规模以上工业能耗占全市能耗总量的比重超过65%,是推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工作的关键领域。2005年我市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为2.63吨标煤,高于全国平均水平0.04吨;二氧化硫、烟尘、粉尘、固体废物排放量占全市排放总量的比重分别在95%以上。我市工业重型化特征明显,今后一段时期,要在增长速度较快的情况下,持续降低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水平,任务相当艰巨。特别是我市工业长期形成的粗放型增长模式尚未得到根本转变,对推进节能减排工作,仍然存在认识、措施、政策、投入等不够到位的问题。因此,全市工业战线及市有关方面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节能减排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突破口,作为检验工业发展“又好又快”的重要标准,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扎扎实实地开展工作,确保“十一五”全市工业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
  二、科学制订工业节能减排的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到2.1吨标煤以下,比“十五”末降低20%,年均降低4.4%。按照“十一五”期末工业增加值能耗水平计算,相对节约标煤680万吨以上,重点行业主要产品单位能耗总体达到或接近本世纪初国际先进水平。在污染减排方面,至2010年,各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达到环保部门核定的排污总量指标,严禁超总量排污。
  三、着力推进五大高耗能行业的节能降耗。我市钢铁、电力、石化及化工、建材、造纸等五大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耗量占全市工业能耗总量的85%以上,是工业节能降耗的重中之重。到2010年,钢铁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78吨标煤下降到 1.43吨,节约标煤350万吨;电力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7.47吨标煤下降到5.98吨,节约标煤109万吨;石化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0.63吨标煤下降到 0.5吨,节约标煤58万吨;建材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2.99吨标煤下降到2.4吨,节约标煤30万吨;造纸行业万元工业产值综合能耗由2005年的1.82吨标煤下降到1.6吨,节约标煤10万吨。要强制推行五大高耗能行业节能标准,强化政策措施的执行力,指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多途径开展企业节能降耗(主要目标及途径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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