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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意见

  (六)提供投资担保服务。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投资担保机构为成长型企业提供投资担保服务。充分利用我市发展风险投资业的政策,吸引国内外风险投资基金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建立健全创业投资机制,支持中小投资公司的设立和发展。建立和完善信用担保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补偿机制,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市经委和市财政局按《武汉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业绩突出的信用担保机构给予扶持。市科技局充分发挥科技投融资平台的作用,积极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投融资担保服务。
  (七)完善企业信用制度。加强信用环境建设,建立成长型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库,进行信用等级评定,积极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引导企业经营者树立良好的信用意识,依法督促企业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企业信用等级。对纳入信用制度建设试点的企业,银行优先安排贷款。
  (八)支持企业拓展市场。有计划地组织成长型企业参加国内外展览展销活动,并由外经部门对参展企业给予适当补贴。组织国际贸易方面的专家,对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和国际贸易实务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能力。支持企业实施品牌战略,鼓励企业以良好的品牌形象开拓和占领市场。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用于成长型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九)加快创业基地建设。中心城区以都市工业园区(含都市工业楼宇)和科技企业孵化器为载体,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创办和培育以产品设计、技术开发和加工制造为主体且符合环保要求的都市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远城区以现有省级开发区和发展条件较好的重点产业园区为载体,依法使用土地,科学制定和实施中小企业创业规划,引导中小企业集聚式发展。通过努力,加快建成一批中小企业重点创业基地。
  (十)加强企业权益保护。贯彻执行《武汉市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条例》,建立和完善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立权益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和与企业、企业经营者联系制度,制止和纠正损害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一)扩大新闻舆论宣传。市经委与新闻媒体联合推出聚焦中小企业成长专栏,以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主线,坚持正面引导,优化舆论环境,提供信息平台,反映呼声建议,关注企业成长,传播创富资讯,释解发展疑惑,助推权益保护。
  (十二)强化成长激励机制。以着力推进“千户进规”为重点,设立成长工程奖励资金,主要奖励各区和开发区扶持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具体办法由市财政局、市经委参照省“成长工程以奖代补资金”办法另定。每年度召开一次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工作会议,奖励先进,总结经验,推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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