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措施
(一)加大信贷资金支持。金融部门要重点支持围绕全市四大支柱产业和六大优势行业延伸产业链的科技成长型、协作配套型、资源深加工型、劳动密集型、出口创汇型、“专精特新”型等6类中小企业发展。对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和民营科技百星企业以及“小进规”企业,金融机构优先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与市知识产权局密切协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专利质押服务。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要创新信贷品种,加大扶持力度,每年按不低于当年新增信贷投放30%的额度,安排中小企业新增贷款。
(二)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市级企业挖潜改造资金、重大新产品开发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科技三项经费用于企业的部分以及其他财政性扶持资金,都要安排相当比例,聚焦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和民营科技百星企业,优先扶持其具有牵引扩张作用的研发、技改和新上项目,积极支持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关键环节。区级财政扶持资金也要相应配套加大支持。
(三)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充分利用国家开发银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建立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投融资平台。借鉴浙江、广东等民营经济发达地区的做法,鼓励引导建立百户重点融资担保互助同盟或商会组织,促进百户重点之间的相互支持,共同发展。有计划地组织推介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通过在境内外证券市场发行企业债券、股票等方式直接融资。支持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依法开展股权融资、项目融资以及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其他方式的直接融资。制止各种乱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四)搭建公共服务平台。优化配置市级服务机构,发展壮大市级服务联盟;全面建立区级服务机构,努力形成区级服务联盟;每年提出服务体系工作指导意见,明确重点、制定目标、加强考核;从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中列出经费专门扶持服务体系项目,“以钱养事”;力争5年内形成“市区联动、网络健全、覆盖面广、受益度高”的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整合市级中小企业公益性服务机构资源,建设面向中小企业、民营经济的综合性服务总会,提升服务功能,提高服务效率,将服务内容扩展到信用担保、投资融资、创业辅导、技术支持、人员培训、人才引进、信息服务、管理咨询、市场开拓、经营管理、产权交易、政务代理、法律咨询、国际合作等广阔领域。
(五)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市科技局负责编制科技型中小企业工程技术研发中心组建计划,每年从市科技三项经费和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和企业创新项目的开发,区级财政相应匹配资金予以支持。市知识产权局为成长工程百户重点和民营科技百星提供全方位服务,在专利申请费用上予以全额资助,在专利保护上予以大力扶助,在专利产业化工程上予以全力支持;引导、帮助重点企业利用专利文献,开展专题培训;建立专利预警与应急机制,指导企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并对企业申请美国、日本及欧盟等发达国家专利获权的每项予以10万元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