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
(武政办〔2007〕10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市规划局拟订的《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已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十二日
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编制
工 作 方 案
(市规划局 二00七年七月)
为进一步落实新一轮《武汉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加强对全市都市发展区的规划调控和引导,完善城市规划编制体系,我市已于近期全面启动了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编制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根据《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
武汉市城市规划条例》,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深化城市总体规划,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加强区域协调与城乡统筹,优化全市人口和生产力布局,合理拓展都市发展区空间结构,促进全市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空间管制,促进中心城区与远城区一体化建设。加强市区协调,加强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和相互衔接,促进资源环境的共同保护,控制好区域性重要功能,预留重大设施的发展空间,落实用地控制范围。在此基础上建立全市规划管理“一张图”,作为规划编制、项目审批和规划实施监督的技术平台。
(三)创新编制方式,完善城市规划编制和管理体系。充分考虑到各有关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各专业部门的发展需要,建立高效的规划编制、审查协作机制,确保规划的可操作性。按照编制工作市场化、国际化、本土化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合作、专家领衔、公众参与”的工作方式,加强专家咨询和国际合作,强化规划公示,完善规划编制程序,提高规划的科学性。
二、规划范围
武汉市新城组群分区规划以都市发展区六个新城组群(东部组群、东南组群、南部组群、西南组群、西部组群、北部组群)为规划对象,总面积约2312平方公里,主要涉及洪山、青山、汉阳、蔡甸、江夏、东西湖、汉南、黄陂、新洲区等9个区和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等2个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