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列入各区房产局绩效考核目标;继续推行经济适用住房公开登记上网和摇号网上直播制度,确保销售工作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探索经济适用住房拆迁安置项目与社会销售项目分列的新办法,避免因项目房源分割带来的社会负面影响。通过控制最高地价、成本利润等办法,控制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销售价格。
责任单位:市房产、物价局;协办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五)2007 年要加大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用地供应力度,严格限制低密度、大套型住房建设项目的土地供应。在市场供应的住宅用地中,严格落实国家对外公开出让住宅用地全部对套型面积的约定要求,并将其写入挂招拍文件和土地出让合同。2007 年 8 月底之前,积极推进闲置土地处置工作,按照《武汉市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认真落实国家从严土地管理及制止违法用地等有关规定,组织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清理工作。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协办单位:市开发办。
(六)2007 年年底之前,完善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系统和信息发布制度。每月以《统计月报》的形式公布房地产开发情况。全面、及时、准确地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运行及发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协办单位:市房产局。
(七)2007 年 7 月 底 之 前,强 化 整 顿 规 范 房 地 产 市 场 秩 序 工作。形成联动检查机制,加强对我市房地产市场的监管。认真落实购房实名制,禁止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开发项目销售、炒房号、发卡、内部认购、发布销售广告、期房限转、乱收中介费和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全市开展房地产行业诚信经营活动。同时,全面建立房地产企业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定期向社会发布房地产企业诚信基本情况,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责任单位:市房产局;协办单位:市开发办,市物价、工商、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
(八)加大廉租住房的供应力度,通过新建廉租住房、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回购二手房等渠道,组织廉租房源,保障社会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确保廉租住房专项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的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部分及按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一定比例提取部分,并将其列入政府财政预算。2007 年,落 实 廉 租 住 房 专 项 资 金 10293 万 元,实 现 配 房 租 赁 500户,租金补贴 11000 户,租金核减 7000 户。“十一五”期间,全市廉租住房(包括配房租赁、租金补贴、租金核减)总投入资金不少于4.5 亿元,其中配房租赁不少于 1500 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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