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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武汉市城市区域声学环境质量功能区类别的通知

  以上各相关区域的具体范围为:

  1.东湖风景区范围:从厂前路接王青公路至老武黄公路以西;从九峰老武黄公路经武珞路、卓刀泉北路至八一路到东一路以北;从东一路、东湖路(含武大中南医院一侧)经梨园广场到梨园医院西侧外规划路以东;从梨园医院经北洋桥、小湖村、桂家湾至厂前路以南的区域。

  2.武汉动物园范围:马沧湖以西路,至墨水湖西岸线,沿江堤中路至墨水湖南路的区域。

  3.龙阳湖风景区范围:龙阳大道以西 400 米外;墨水湖南路(郭家湾---汤山村)以北;中环线以东(汤山村---殷家咀),老汉沙公路(殷家咀---磨山村)以南的区域。

  4.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范围:东至马驿水库西岸,西至马鞍山森林公园西侧用地边线,南以老武黄公路和九峰南麓山脚线为界,北以东湖水面和石门峰三角线为界,包括 “两 山”(九 峰 山、马 鞍山)、“三园”(九峰国家森林公园、马鞍山森林公园、石门峰名人文化园)及其围合区域。

  5.青龙山森林公园范围:举坟山峰沿曹家大山峰至花吴地区以南,花吴地区至东方村以西,东方村至胜利村以北,举坟山峰以东的区域。

  6.龙泉山风景区范围:后山至郭家畈以内,玉屏峰以西,龙泉峰(海拔 128 米)以北,龙泉山峰(海拔 87.3 米)以东的区域。

  7.中山舰陈列基地景区范围:金口大道北段以西,长江以东,中头山脚下以北,高压走廊以南的区域。

  8.嵩阳国家森林公园范围:汉(蔡甸)马(马口)路以南、川(汉川)汉(蔡甸)交界以东,嵩阳村以北,金龙村以西的区域,包括乌梅山、六神山、北兆山、天王山等林场。

  9.九真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九真山北坡山脚以南,沪蓉国道以北,中原村以西,桐山头村以东的区域,包括九真山、陈福山、高子山、龙霓山等林场。

  10.沉湖湿地珍稀水禽自然保护区范围:此起九沟大堤,东南以东荆河为界,西以仙桃市为界的区域。

  11.道观河风景旅游区范围:汉子山以西,大坎庙至湖家冲以北,石家寨村以东,周堤河中心线至油麻岭以南的区域。

  12.木兰湖(夏家寺水库)风景旅游区范围:木兰湖(夏家寺水库)东岸以西,沿大堤(周家独屋)至竹林湾环湖路以东,马家田至塔耳街至任家湾沿线以南的区域。

  13.木兰天池(梅店水库)生态旅游区范围:十棵松至石门至矿山路以北,黄土路至十棵松至傅家田至木兰天池东岸线以西,木兰天池西岸线以东,石门山至鸦崖山至驱皮顶至罗家祠堂以东,木兰天池环湖线以南的区域。

  14.乡村范围:市域范围内的乡村区域。

  15.岱山、堤角工业区范围:汉黄路以东,堤角路以北往东延伸至武汉肉联厂及帅伦纸业武汉股份公司府河(朱家河)段沿线的区域。

  16.谌家矶地区范围:谌家讥东北至新河府河二道桥至长江边,新河口到朱家河口的长江段沿岸以北,朱家河(长江边)以东的区域。

  17.易家墩工业区范围:市粉末冶金厂起沿古田三路至汉江堤以西;古田路中学起沿汉江堤至市钛白粉厂以北;市钛白粉厂起沿口区社会福利院至长丰大道以东;长丰大道以南沿市油墨厂至古田三路以南的区域。

  18.洲头工业区范围:长江以西,汉阳材厂以北,拦江堤以东,大桥局桥梁机械厂以南的区域。

  19.陶家岭工业区范围:十升路以西,墨水湖南路以北,龙阳湖以东,蔡家湾以南的区域。

  20.黄金口地区范围:老汉沙公路以北,中环线以东,锅顶山至仙女山以西,米粮山以南的区域。

  21.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范围:长江以西,后官湖以东,京珠高速公路以北,升官渡以南范围内现有的工业园区和规划中的工业园区的区域。

  22.白沙洲工业区范围:武咸公路以西,武金大堤以南、以东,四坦路至武咸公路以北的区域。

  23.青山工业区范围:东以白玉山路接 21 号公路至武钢工业港大门,沿青山工业港至长江边;南至青化路;西起长青路,沿工人村路、冶金大道接环厂(武钢)西路;北起长青路至青山船厂接武青堤的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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