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戒烟、戒酒等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婚前检查、游泳体检、出境体检费等。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除围产期保健)等项目。
  5、医疗咨询、医学研究、医疗鉴定等项目。
  6、膳食费、营养费。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人体信息诊断仪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各种康复性器具。如眼镜、义齿、义眼、义颌、假发、义肢、助听器、畸形鞋垫、矫形鞋等。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等。
  4、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人类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肝脏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失聪、口吃的矫治,麻痹性斜视、先天性斜颈、多指、o型腿、x型腿等矫形及正颌、镶牙的治疗。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心理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食疗法、磁疗法等项目。
  5、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毒品、麻醉药品成瘾症等。
  (五)其它
  1、用血时所收取的押金、补偿金管理费等费用。
  2、由于打架斗殴、酗酒、交通肇事、自杀自残、医疗事故、违法犯罪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卖淫嫖娼引起的性病(如梅毒、淋病、尖锐湿疣、软下疳等)及后遗症。
  3、不遵医嘱拒不出院以及挂床住院发生的诊疗医药费用。
  4、出国以及出境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
  5、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6、医疗收费中项目不明的其它费用。
  7、其它未经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批准同意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的检查、治疗项目和医用材料。
  8、未经省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
  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螺旋ct、立体定向发放射装置(r-刀、x-刀)、细胞刀、超声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r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微波透热照射、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彩色b超、脑地形图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