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庆消防安全督查的通知》及市安委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药、械、保、化行业消防安全工作,请各药、械、保、化生产、经营企业立即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行动,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消防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企业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自查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消防安全的法规、文件及相关知识,组织专门小组负责本单位消防安自查工作。
二、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工作。自查重点:一是查是否制订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防范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了预警和应急处置方案;二是查单位建筑物是否依法通过公安消防机构的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消防安全检查,建筑物的使用性质是否符合规定;三是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消防车通道、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规定,消防设施运行、消火栓状况以及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规定;四是查易燃易爆品的使用、储存、保管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五是查各关键岗位人员(如锅炉操作人员、电工等)是否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三、各企业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立即进行整改,通过自查提高对消防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依法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意识,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各种消防设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消防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