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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保健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的通知

  三、许可数量
  每家生产企业每年办理一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
  四、许可条件
  1、深圳市境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
  2、生产企业符合《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B17405-1998)要求;
  3、申报资料合法、完整和规范。
  五、申请材料
  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副本)原件。
  六、申请表格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可在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szda.gov.cn)的服务指南区、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www.gdda.gov.cn)的办事指南区下载,或到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领取。
  七、行政许可实施机关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地点: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理窗口。
  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八、许可程序
  申请人递交申请材料--市局窗口受理--现场复核--核准并加盖省局复核章--告知,办理领证。
  九、许可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十、许可证件及有效期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有效期四年。
  十一、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后方可按许可项目组织生产保健食品。
  十二、许可收费
  无。
  十三、许可年审或年检
  每年复核一次。

  附件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核申请表

┌─────────┬───────────────────────────────┐
│企业名称     │                               │
├─────────┼───────────────────────────────┤
│注册地址     │                               │
├─────────┼───────────────────────────────┤
│生产地址     │                               │
├─────────┼───────────────────────────────┤
│生产范围     │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人    │         │
├─────────┼─────────────┼───────┼─────────┤
│企业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
├─────────┼─────────────┼───────┼─────────┤
│卫生许可证号   │             │发证日期   │         │
├─────────┴─────────────┴───────┴─────────┤
│企业概况(生产、销售、卫生及质量管理情况,可另附页):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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