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物价局关于呼叫医生服务费的批复
(大价函字[2003]63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一0医院付家庄分院:
你院“关于申报呼叫医生服务费事宜”的请求收悉。根据国家计委、卫生部《关于改革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计价格[2000]962号)精神,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呼叫医生服务必须实行患者自愿登记办卡,年收取服务费380元。办卡患者在一年内,不限呼叫次数,24小时随叫随到,昼夜服务,并免收车费、挂号费、出诊费、担架费、临终关怀尸体料理费。
二、对现役、伤残军人、复转军人可根据情况,继续实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