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宁波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甬政办发〔2007〕16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各项部署,加强全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建立宁波市输油气管道安全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召集人:叶双猛 市政府
李 谦 市公安局
成 员:
宋越敏 余姚市政府办公室
黄明伟 鄞州区政府办公室
陈 辉 海曙区政府办公室
郭永文 江东区政府办公室
盛 悠 江北区政府办公室
周澄东 镇海区政府办公室
蒋行宗 北仑区政府办公室
汤思敏 市发改委
李勤良 市安监局
郑声轩 市规划局
张坤华 市建委
林如峰 市质监局
周力丰 市国土资源局
叶剑鸣 市城管局
汪友方 市环保局
徐国光 市交通局
张金荣 市水利局
叶显邦 市农业局
袁 进 市林业局
梁永铭 宁波海事局
陈 群 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
周伟杰 宁波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办公室
张润生 市消防支队
车 进 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
关 德 中海石油上海分公司
胡韶琦 宁波兴光媒气集团公司
孙剑利 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章秀峰 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
李 群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南京输油处
张华强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南京输油处
付铁成 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南京输油处
杜烈洲 浙江油品储运公司
杨仁海 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顾致中(市公安局)任办公室主任,沈良龙(市发改委)、郑得军(市安监局)、阎保康、吴强元(省天然气开发有限公司)、于化伟(中海石油上海分公司)、叶照武(宁波兴光媒气集团公司)、励俊基(中石化镇海炼化分公司)、李百中、宋维政(中石化管道储运公司南京输油处)、张永鑫(浙江油品储运公司)、陈国康(镇海国家石油储备基地)任副主任。
二、联席会议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