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精心部署,广泛宣传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认真部署,广泛开展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预防食物中毒的发生。
一是结合季节特点和食物中毒特点,对广大农村居民进行针对性较强的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项宣传,重点教育广大农村居民要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饮食习惯,尽量不吃过顿未冷藏的食物,不买街头无证无照商贩销售的食品、不采择食用野果和野生蘑菇。
二是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肠道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泸市府办发〔2003〕l20号)要求,广泛宣传,切实加强农村聚餐管理,每餐5桌(50人)以上的农村红白喜事聚餐实行申报和提前介入制度。举办家宴者应提前5日,举办丧宴者即日向所在地村委员会提出申请,报当地乡镇政府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并由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进行督导。
三是由卫生部门提供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免费提供宣传平台,开展一系列寓教于乐的防控夏季食物中毒的食品卫生知识宣传活动。
四、突出重点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
各区、县人民政府和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省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06〕87号)的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本地的食品卫生安全形势,迅速制订出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突出重点,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加强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消除食品卫生安全中存在的各种隐患。在整治中,重点加强对农村市场、学校食堂及周边的食品卫生监管,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的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摊贩、小加工作坊、小餐饮的整治力度。
一是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治理。大力整顿食品加工业,严格执行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严格对中小食品加工企业生产标准的整治。
二是强化食品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监管。落实市场开办者和经营者的安全责任,规范食品流通秩序,加大流通领域整治力度。继续推行食品卫生监管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强化对小餐饮、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的日常监管。
三是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网络建设。把加强农村食品卫生安全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任务,加强基层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农村食品卫生安全现代流通网、监督责任网和群众监督网络建设,有效遏止假冒伪劣食品流向农村。
五、快速反应,及时处置食物中毒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