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

  (4)分工负责,协同应对。整合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和组织网络,建立统一、科学、高效的指挥体系。整合现有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资源,建立各部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
  (5)依靠科技,有效处置。发挥先进科技和专家作用,确保应急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发挥专家在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中信息研判、决策咨询、专业救援、应急抢险、事件评估等方面的作用。妥善处理应急措施与常规管理的关系,合理把握非常措施的运用范围和实施力度,使应对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2 组织指挥体系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发生后,成立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对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指挥。
  2.1 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
  2.1.1 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委宣传部、市贸易局、市经委、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等部门负责人。
  2.1.2 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事故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负责发布事故的重要信息;
  (4)审议批准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应急处置工作报告等;
  (5)向市政府及省级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1.3 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1)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对药品(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卫生材料、医药包装材料等)的研究、生产、流通、使用进行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承担市药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拟订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开展应急救援的信息、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协调制定信息发布方案及对外宣传口径,协调、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的新闻发布,协调对互联网信息的有关处置工作。具体按照《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实施。
  (3)市贸易局:按照《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生活必需品等物资的协调、组织和供应。
  (4)市经委:按照《宁波市突发公共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行动方案》,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物资的应急加工,参与调运计划编制和调运具体工作。
  (5)市教育局:协助有关部门,对学校中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采取控制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