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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主党派特约价格监督员换届的函

大连市物价局关于民主党派特约价格监督员换届的函
(大价函字[2003]60号)


市委统战部:
  我局从1991年开始邀请民主党派人士担任特约价格监督员。十多年来,民主党派特约价格监督员积极开展价格监督工作,为治理整顿我市的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市场价格行为,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由于近年来市场价格发生了重要变化,加上人大、政协换届后,有的特约价格监督员已不再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鉴于此,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特约参政人员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大委办发[2000]4号精神,我局拟对民主党派特约价格监督员进行换届,并提出如下建议:
  1.特约价格监督员原则上从本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主党派人士中聘请,原聘请的特约价格监督员因超过年限,本届不再聘任。
  2.聘请的价格监督员原则上每个民主党派(民建、民盟、民革、民进、九三、致公、农工、台盟)、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各1人。
  3.聘请人员确定后,拟召开专门会议,向特约价格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并发给价格监督员证。
  4.充分发挥特约价格监督员的民主监督作用,定期组织特约价格监督员参加价格方面的调研、咨询、视察和检查活动,加强对全市价格工作的监督指导,保证特约价格监督员的参政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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