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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规范信息化领域依法行政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完善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专项制度。在政府信息公开等重点工作中建立行政监督体系,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根据信息化法治建设工作的特点,加强信息化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采取日常执法检查、定期执法检查、不定期执法检查、联合执法检查等形式,不断完善和推进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和完善评议考核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以及对各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行政监督的制度,推行信息化执法监督反馈、统计和情况通报制度。
  3.以维护信息产业市场秩序为抓手,加大执法力度。
  --加强征信执法、非银行卡发行监管日常执法,加强计算机系统集成资质认证以及软件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工作。
  --运用行政处罚手段,处理信息化领域的违法行为,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加大对无线电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反系统集成资质认证制度,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安全、传播不良信息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罚。
  --加强信息安全执法,做好宣传工作,倡导良好的网络价值观,建立健全信息安全评估制度,提高信息安全工作的应急能力,研究未来信息冲突的潜在危险和执法需求,建立应急机制。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和协作,建立健全举报、报告制度。
  4.加强信息化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执法和综合执法工作。
  --探索建立和培养专业的执法人员队伍,加强执法业务培训和法律知识教育,建立执法人员上岗培训制度,通过基本法律法规培训、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等,提高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探索建立信息化综合执法队伍,加强与本市其他综合执法队伍的交流衔接,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能。探索在信息管线、社会保障卡、无线通信基站、海底光缆通信、非银行卡、网上监管等领域的执法试点工作。
  5.积极跟踪相关立法,正确处理立法、法律实施与执法之间的关系。
  --随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不断完善,积极推进征信行业监管、无线电管理、信息安全、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等领域的执法检查,严格执法程序。
  (三)全面推进,营造良好的信息化法制宣传和法律服务氛围
  1.有效利用各类宣传资源,积极做好信息化法制宣传工作。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工作,跟踪国家和本市的立法进程,加强信息化领域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与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的协作,结合每年的“世界电信日”、“全国法制宣传日”、“上海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开展信息化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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