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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信息化法治建设“十一五”专项规划》的通知

  (二)发展趋势
  基于以上现状与问题的分析,上海“十一五”信息化法治建设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
  1.伴随信息技术发展产生的许多前所未有的问题,需要信息化立法予以应对。新一代网络协议(IPv6),第三代移动通信(3G),无线射频识别(RFID)等技术将会产生大量新的应用,并由此引发新的问题;信息安全问题更加突出,网络群体的产生及网络社会的形成,使得互联网虚拟社会的性质更加突出。这些都对政府管制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我们必须进一步抓住全球信息产业向我国转移的机遇,通过信息化立法工作,促进信息产业迈上新台阶。
  2.随着信息化立法工作向纵深拓展,信息化执法任务更重,依法行政职责增多。随着《电信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即将颁布或者施行,以及本市信息化政策法规的出台,信息化执法业务内容将会更多,范围将会更广,对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提出了更高要求。
  3.信息化立法、执法的发展,需要信息化法律服务更加专业化和科学化。硅谷经验表明,高科技产业的发展和与之相配套的法律服务等专业化中介服务的发展是相辅相成的,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了法律服务业的发展,而后者又会进一步促进高科技产业的发展。信息化法律服务工作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力发展包括信息服务业和信息化法律服务业在内的现代服务业,是落实信息化优先发展战略、完善信息化法制环境的迫切需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本市信息化法治建设应当立足于服务、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这条主线,始终坚持以下四个指导方针:
  1.信息化法治建设应当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上海加快推进“四个率先”,建成“四个中心”基本框架和成功举办世博会服务。
  2.信息化法治建设应当坚持依法执政、执政为民的基本理念,为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和服务政府服务。
  3.信息化法治建设应当提供科学、高效、合理的法制支撑,为解决体制机制上的矛盾,为进一步促进本市信息产业的发展、推进信息化应用服务。
  4.信息化法治建设应当坚持“以人为本”,为使市民便捷地享受现代信息技术的最新成果创造合法、有序、诚信、安全的法制保障环境,为建设现代信息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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