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三、创新监管思路,积极探索建立医疗器械监管长效机制
  (一)继续推进诚信体系建设。 以各种方式开展对行政相对人的诚信教育,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档案,逐步建立企业信用分级激励机制、警示机制、惩戒机制和淘汰机制;持续加大对失信、严重失信企业的监督力度,除增加检查频次外,还要在法规许可的情况下探索更加有效的惩戒措施,强化企业守法的自觉性和自律性。
  (二)探索建立工作责任机制。 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本地医疗器械监管现状,探索建立科学评价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工作责任制度,使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要求具体,在评价时有量化指标,衡量标准,并将年度工作考评与日常监管相结合,与诚信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区域监管实际情况相结合。通过监管工作责任制度的建立,推动全市医疗器械监管队伍焕发生机和活力,在全系统医疗器械监管部门间形成争先赶超、相互激励的工作氛围。
  (三)勇于创新有效监管模式。 各县区局要根据新的监管形式和任务,创新思路,不断探索医疗器械监管新路子、新方法,创造性的开展工作,最近市局出台了《漯河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意见》、《漯河市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相关报告制度》、《漯河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相关报告制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约谈例会制度》,为及时掌握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动态,加强企业和监管部门之间的联动,有效规范医疗器械企业和使用单位的行为将会起到积极作用,各县、区要把这四个制度抓好抓紧落实,同时,制定切合实际的新的工作制度、工作措施、工作要求,适应新的监管形势,突出自身的监管特色,切实做到勤于思考,善于总结,勇于实践。市局今年将各县、区局监管体制、方法、机制等方面创新监管情况纳入年度工作考评一项重要内容,对成效突出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并将其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市进行介绍和推广,从而推动全市医疗器械监管工作更快更好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医疗器械整体监管水平。
  四、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追究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把医疗器械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出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环节,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真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本次专项检查时间自9月11日至12月15日,由各县、区局组织企业进行自查、专项检查,市局组织抽查,特别是要组织企业认真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503号)。在省、市局检查过程中问题突出,或因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各县、区局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