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局要按照《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的通知》(漯食药监械[2007]46号)、《漯河市骨接合用无源金属植入医疗器械产品市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漯食药监械[2007]32号)的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检查,特别是要健全完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性医疗器械产品的可追溯制度。要以开展专项检查为契机,督促辖区内医疗机构认真落实《河南省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对全市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全过程的进货、验收、储存养护、维修使用、不良反应记录、大型医疗器械使用档案和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核查。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情况。切实提高医疗机构对依法用械的认识,增强医疗器械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影响和实效,消除监管盲点,促进医疗机构自觉健全内部管理体系,保证用械行为制度化、规范化。为了保证整治效果市局《关于开展医疗机构使用医疗器械专项检查的通知》(漯食药监械[2007]46号)延长至10月底结束。
  (四)进一步抓好医疗器械注册核查
  按照《全省医疗器械注册产品清理规范专项工作方案》部署,对经筛查存在问题的产品进行重点核查、分类处理、集中解决、对核查中发现有扩大临床适应症和适用范围、注册文件弄虚作假、擅自更改产品使用说明书的企业将坚决依法严肃处理;对一些存在分类难以界定、尺度难以把握、作用机理难以判断等问题的产品,根据需要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再评分,根据评价结论要求企业修改、补充相关资料,或重新进行检测、临床再验证。同时,对查找出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对具有普遍性和涉及注册审批环节漏洞的问题,结合完善制度加以解决。
  (五)进一步抓好医疗器械广告监管
  做好对媒体广告的监测工作,防止出现引起消费者误解的内容;各县区局要明确专人负责本辖区医疗器械广告刊播情况的检查工作,发现违法违规广告,及时上报;加强与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联系和沟通,及时通报情况,形成打击违法广告的合力,共同做好医疗器械广告的监管工作。
  (六)进一步抓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各县区局要进一步完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组织体系,扩大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面,建立健全报告分析、确认、通报、控制与处理等一系列工作制度;要继续加强宣传培训,注重监测人员能力的培养,提高检测报告的质量和水平,杜绝虚假报送,应付任务的情况发生,切实为上市医疗器械再评价提供科学的依据。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