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沪农委[2007]287号)
各区县农委、市农委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
现将《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农业委员会
2007年9月18日
上海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农业部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视频会议精神,根据农业部和市政府统一部署,按照《上海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制订本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部署,深入贯彻落实《
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把握形势、掌握主动、突出重点、集中整治,增强全程监管能力,切实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二、总体要求
积极开展重点环节、重点投入品、重点产品检查和监测。通过集中整治,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源头监管,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追溯体系和责任追究体系,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农产品质量监管网络,使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保障市民放心消费。
三、主要目标和任务
(一)主要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到今年年底达到以下五个目标:
1、全市100多个蔬菜园艺场、设施菜田、农民专业合作社
(蔬菜)等规模生产基地,22万亩主要水产品生产基地,以及53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基地100%纳入质量安全监测范围;
2、杜绝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甲胺磷等五种高毒农药;
3、基本解决本市农产品生产基地、规模种植养殖场、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