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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上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07年上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的通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根据民政、财政部门2007年上半年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月报统计,全区累计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4409090人,平均每月734848人,比2006年同期(693403人)增加41445人,增长598%;1至6月财政支出低保金482082万元,其中中央、自治区补助支出33443万元,各盟市、旗县(市、区)地方财政预算支出147605万元;民政部门累计发放低保金470788万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1067元。2007年6月,全区当月支出低保金10350万元,当月人均补助水平1406元。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07年1至6月各盟市、旗县(市、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2007年1至6月各盟市(含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月人均补助金额自高至低排前两位的是包头市148元、满洲里市1423元,排后两位的是巴彦淖尔市922元、赤峰市866元。

  (二)2007年1至6月人均补助金额自高至低排前十位的旗县(市、区)是:包头市昆都仑区174元、包头市九原区1629元、包头市白云鄂博矿区1604元、包头市青山区1549元、包头市固阳县1529元、包头市土默特右旗150元、包头市东河区1448元、阿拉善盟额济纳旗139元、包头市石拐区1385元、阿拉善盟阿拉善右旗1383元。

  (三)2007年1至6月人均补助金额自高至低排后十位的旗县(市、区)是:赤峰市元宝山区852元、锡林郭勒盟正镶白旗851元、兴安盟阿尔山市848元、赤峰市敖汉旗845元、赤峰市巴林左旗83元、赤峰市宁城县824元、赤峰市翁牛特旗82元、赤峰市巴林右旗805元、赤峰市松山区805元、赤峰市林西县80元。

  2007年上半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积极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初提出的全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20元的目标,制定提标扩面方案,落实城市低保提标扩面所需资金,并通过推行分类施保、加强规范管理和健全制度等措施,规范了低保工作程序,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目标。2007年上半年共有188879人退出最低保障范围,另有204119名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群众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据统计,各地已将城镇低保提标补助金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全区6月份当月低保对象的月人均补助水平达到了1406元,确保了城镇低保对象不因猪肉、鸡蛋、蔬菜、食油等副食品价格上涨给他们的生活带来太大的影响。在当月736373名城镇低保对象中,有A类低保对象48659人、B类低保对象320806人、C类低保对象366908人,做到了针对不同类别的低保对象进行不同标准的救助,全面实行了分类施保,提高了救助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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