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
(抚政发〔2005〕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有效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要,根据《
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养老产业发展的意见》(辽政发〔2004〕19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快我市养老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 养老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基本思路
(一)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为目标,以老年人福利服务为重点,坚持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福利服务为依托,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方向,积极探索由政府倡导资助,社会力量兴办社会养老产业的发展道路,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现养老产业健康有序快速发展。
(二)基本思路
1.大力推进养老事业向养老产业转换的社会化进程,坚持事业养老和产业养老“两个轮子一起转”,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服务对象公众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方式多样化和服务队伍专业化与志愿者相结合。
2.依托我市适宜开发老年旅游、老年产品的优势,积极研制开发适合老年人特点的老年产品,发展老年旅游,调整单一养老服务的结构性过剩状况,形成多种形式、布局合理的养老产业格局。
3.积极培育和发展老年服务中介组织、养老服务协会,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拓展老年消费市场,引导老年人合理消费。
二、养老产业的发展目标
到2005年底,养老机构床位由2001年底的1600张增加到3900张,达到每千名老人13张,居家养老的服务点增加1000户,养老产业新增就业岗位800个,建立具有社会化劳动性质的社区福利服务队伍,开展家庭照料、护理等服务。“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类养老机构的床位数量和集中供养人数要以每年25%的速度递增,到2010年养老机构床位达到1万张,实现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29张,其中,社会投资所设床位数占总床位数的70%以上。居家养老的服务点每年递增1000户,“十一五”期间居家养老的服务点不低于6000户。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养老产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