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07年度杭州市环境卫生保洁经费的通知
(杭财基〔2007〕623号)
各区城管办、财政局、街道(乡镇):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根据市委、市政府召开的国家卫生城市复评迎检专题会议精神及市领导的讲话精神,以及《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城管办关于杭州市区城市道路保洁分类管理检查考核试行办法的通知》,经市城管办、市财政局核定,现下达2007年度市级环境卫生保洁补助经费7097.14万元,其中,1-4月经费按国卫复评定额计算,5-12月经费按今年新定额计算,要求各区政府按市与区4:6的比例,确保其负担的环境保洁经费落实到位,对该经费必须专款专用,将资金拨付至各基层管理、操作主体。
附件:2007年保洁经费计算说明
二○○七年八月一日
2007年保洁经费计算说明
2007年环卫长效保洁经费的计算分成两部分:1-4月份按06年国卫复评定额计算,5-12月保洁经费按新定额计算,具体说明如下:
一、1-4月份经费安排:一类道路定额8.45元/平方米(含24小时和18小时保洁),二类道路定额6.93元/平方米(16小时保洁),三类道路定额5.91元/平方米(含14小时保洁和街巷保洁),按此定额计算出四个月的保洁经费(市财政40%,区财政60%,其中市财政的40%还要再减去05年和93年的4个月下放经费)。
二、5-12月份经费安排:一类道路24小时保洁定额15.26元/平方米,18小时保洁定额12.17元/平方米,二类道路定额8.97元/平方米(16小时保洁),三类道路定额6.89元/平方米(14小时保洁),一类街巷保洁定额8.11元/平方米(16小时保洁),二类街巷保洁定额6.25元/平方米(14小时保洁),按此定额计算出八个月的保洁经费(市财政40%,区财政60%,其中市财政的40%还要再减去05年和93年的8个月下放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