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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杭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杭州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通知
(杭教高中〔2007〕17号)


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各直属学校,在杭普通中专: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体育局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办公室《关于举行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启动仪式的通知》(浙教办体〔2007〕18号)的工作要求,现就我市中小学生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我市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日程安排

  根据省里的统一安排,我市将以每百天为一个阶段,确定每个阶段的主体项目,分段依次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的普及,培养更多的中小学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和养成体育锻炼习惯,全面增强学生体质健康。北京奥运会前500天大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2007年4-6月,开展以学生“阳光伙伴”体育励志运动为主体的阳光体育运动,市、县(市、区)学校制定落实各阶段计划,带领、帮助和鼓励全体学生,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不拘形式),全身心地投入到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中。

  第二阶段,2007年7-9月,以“绿色奥运”、“人文奥运”、“科技奥运”为主题,青少年学生的体育夏令营为主要内容,鼓励学生走出校园,沐浴阳光,亲近自然。

  第三阶段,2007年10-12月,以各地各校的迎奥运体育节(健身走、健身跑、火炬接力“进北京”等)运动会为载体,鼓励全体学生积极参与体育活动,展示体育锻炼成果;以文体活动示范区、体育特色学校验收和命名活动为抓手,鼓励各地各校积极争创,以争创促普及,以争创促提高。

  第四阶段,2008年1-3月,参加省级迎奥运示范校、“阳光少年”等评选活动,进一步营造“青春、奥运、健康”氛围。

  第五阶段,2008年4-8月,以省级迎奥运示范校、“阳光少年” 的表彰命名活动和阳光体育运动成果展演为载体,再掀高潮。

  二、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的工作重点

  认真落实国家对体育课程的规定。体育课是学校体育工作的中心环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切实开足开齐体育课,并“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的体育活动时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每周4-3节(小学1-2年级4节)体育课,初中3节体育课,每天安排课间操(或大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不少于2遍),在无体育课的当天安排一节体育活动课。高中段学校每周2节体育课和3节体育活动课。各校应将体育课、体育活动课、课间操(或大课间活动)和眼保健操列入课表,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削减、挤占体育课和体育活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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