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继续加强廉洁教育。各区、县(市)教育局(社发局)和学校要认真组织学习《教育部关于在大中小学全面开展廉洁教育的意见》(教思政〔2007〕4号)精神,切实落实《关于在全市青少年学生中开展廉洁教育的实施意见》(杭教〔2005〕2号)有关要求,结合本地区、本校实际,正确把握廉洁教育的原则,通过专题课程、学科统整、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全面深入开展廉洁教育,努力提高廉洁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安排好专项教育教师,落实分级师资培训、教研活动和相关教材征订工作。各校要认真积累教育活动素材,及时总结在实施廉洁教育过程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
4.加强生命健康教育。充分发挥《人·自然·社会》等课程的教育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健康教育、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毒品预防教育等。进一步加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规划和指导,做好心理健康教育各项基础工作,优化心理健康教育三级组织网络,加强学校心理辅导合格站和优秀站的规范评估工作,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加强对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研究,要把心理健康教育贯穿到学校教育的全过程中,并继续向家庭教育延伸。
要充分利用已有的教材及杭州中小学德育课程“课堂实录”青苹果系列光盘,组织多种形式的课堂教学和专题活动,让每一个青春期适龄学生接受性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学会科学地生活,培养健康的社会角色和责任意识。继续深入开展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引导广大学生从小树立珍爱生命、洁身自好的意识;按照《中学生预防艾滋病专题教育大纲》的要求,确保初中6课时、高中4课时的教育内容落到实处,认真做好每年高一新生的性健康教育和发放预防艾滋病教育处方工作。继续加强毒品预防教育工作,充分发挥示范学校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珍爱生命,远离毒品”教育活动。开展职高学生闲暇文化生活的研究,提高学生拒毒防毒意识和能力。
5.高度重视学校法制教育和安全工作,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结合“五·五”普法教育,做好青少年学生法律知识普及宣传教育,完善学校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制度,建立预防中小学生违法犯罪和应对校园突发事件的预警机制。继续做好在试点学校中开展的“问题学生”教育对策实践研究,积极推广成功经验。探究法制教育基地的育人功能和途径,发挥“五老”队伍、志愿者队伍及社区育人作用,多途径多形式开展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努力降低在校学生的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下半年,我局将会同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进校园警示教育活动,组织开展法律教师培训。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继续开展“平安校园”创建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月等活动,提高中小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继续围绕“崇尚科学、关爱家庭、珍惜生命、反对邪教”的主题,开展反邪教教育。
6.切实加强学校团队、学生会工作。团队、学生会组织要以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为核心,结合学校德育中心工作,积极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继续深入实施中学生素质拓展“曙光计划”和少先队雏鹰争章活动,结合高中新课程改革,进一步开展中学生志愿者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社团活动和体验教育等。进一步规范中学生社团建设,加强对各学生社团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注重社团规范建设,加强社团学习交流。以学校团工作双年度考核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学校团组织的基础建设,继续探索开展课题形式的团组织生活。进一步加强中学生业余党校和中学生团校建设,进行团校建设调研,开展听课、评课活动,做好团队衔接和推优入党工作。开拓团队活动阵地,充分发挥《校园节拍》和“杭州市中学生”网站教育功能。进一步加强团队和学生会干部队伍的建设,积极发挥团、学、队组织紧密联系学生的特点和学生会“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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