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荐(4月6日――5月15日)
候选对象可以是由组织、个人或者社会推荐。在推定的推荐时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邮寄、传真、网络和直接保送的渠道进行推荐。推荐者须写清楚候选对象的姓名(名称)、工作单位、职务、推荐理由(不超过2000字)以及推荐者自己的姓名(名称)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初选(5月16日――6月30日)
市人事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组织初选,初选时吸收适量的民意代表参加,参加初选的民意代表从自愿报名的人员中抽签决定。民意代表采取书面报名和网上报名的方式从社会征集,报名者须写清楚本人的姓名、职业和有效联系方式。民意代表的条件是:对机关和公务员的工作情况有一定了解,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品行端正,办事出于公心。民意代表的报名时间自4月6日起到5月15日。
初选时优先考虑事迹,同时兼顾不同系统和地域。
(三)考察公示(7月1日――9月15日)
对入选的考察对象从工作实绩、群众评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党政纪律、遵守社会公德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符合公示条件的,通过郑州电视台、郑州日(晚)报、郑州公务员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其事迹,接受群众投票和对有关问题的举报,群众投票和举报的结果将作为确定表彰对象的重要参考。
(四)表彰
市委、市政府根据初选、考察和公示情况,确定表彰对象,适时召开表彰大会,隆重表彰。
四、材料保送
推荐候选兑现、民意代表报名、群众投票或举报可选择邮寄、传真、网络或者直接报送等方式。网上参与的,登陆郑州公务员网(http://www.zzrsrc.com.cn/gwy),选择点击”推荐候选对象”、“民意代表报名”或“网上举报”。
邮寄、传真或直接保送材料请联系郑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办公处。
通讯地址:郑州市互助路68号,邮编:450006
传真:(0371)67185061、
五、几点要求
1.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搞好宣传,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要畅通推荐渠道,搭建群众参与的平台,敞开接纳组织、个人和社会各界的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