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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德市钦堂乡大岩山大理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建德市钦堂乡大岩山大理岩矿采矿权协议出让的批复
(浙土资厅函〔2007〕523号)
杭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建德市钦堂乡大岩山大理岩矿采矿权出让的请示》(杭土资矿〔2007〕2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建德市钦堂乡大岩山大理岩矿整合后的采矿权按不低于评估价协议有偿出让。采矿权协议出让要严格按《关于进一步规范采矿权协议出让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6〕57号)的要求执行,有关具体工作委托建德市国土资源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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