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履行“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办事窗口”职责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履行“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办事窗口”职责的通知
(杭文广新政〔2006〕2号)


局各相关处室:

  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规范新局成立后的行政许可工作,我局曾于2005年9月19日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办事窗口”和实施〈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行政许可工作规程〉的通知》(杭文广新政[2005]3号)。经过半年的试行和调整,结合本局工作实际,为更好地发挥“窗口”作用,树立依法办事、热情服务的良好形象,经研究,成立局行政许可办事窗口(以下简称“窗口”)工作班子,并对“窗口”硬件进行重新配置。“窗口”的日常工作由文化市场管理处负责,余建明任主任,崔怀明任副主任,另配一名机关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局行政许可受理事项。

  请各相关处室对本处室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重新梳理,就各事项的受理材料、程序、承诺时限等事项与“窗口”做好衔接工作,并重新对外公示。今后,我局所有行政许可事项(包括上级行政部门委托审核事项)实行“一门受理,分别审核”,即均由“窗口”统一受理,转有关职能处室审核,办结后再由“窗口”统一告知(送达)。许可证的年检年审或验证工作期间,由对口业务处室派员到“窗口”办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