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的通知
(杭文广新政〔2006〕14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社发)局:
为落实各项工作,鼓励和表彰先进,促进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创新管理手段,我局决定在全市开展2006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 象
集体:各区、县(市)局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管理科室、执法大队;镇乡、街道文化站等文化市场辅助监管机构。
个人:文化行政部门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文化员、协管员、社会志愿者等。
二、条 件
(一)先进集体:
1、努力完成上级部署的“扫黄打非”及各项文化市场建设、治理任务,有文化市场长效管理措施,市场经营规范,净化程度高。
2、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审批审核行政许可事项,程序规范,内容公开,积极引进科学、健康的文化娱乐项目和经营方式,繁荣文化市场。
3、举报受理及时,对上级交办的案件认真查处、及时反馈,对市场日常检查积极主动,坚决取缔无证文化经营行为,执法机构人均行政处罚办案量较高,执法行为规范,案卷标准,档案齐全。
4、有完整的内部管理制度,相关统计、信息和大要案及时上报,善于利用宣传媒体进行管理法规宣传,及时报送上级部门有关调研、统计材料。
5、建立镇乡(街道)文化市场协助监管机制的区、县(市)局,协助文化市场监管工作成绩突出的基层单位、组织。
(二)先进个人:
1、认真学习有关文化市场行政管理、执法政策、法规,熟悉市场,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知识。
2、勤政廉洁,依法行政,文明、公正执法,能维护国家法律法规尊严和管理部门形象。
3、善于团结本部门和相关部门同志,服从工作安排。
三、名额分配
(一)全系统将评出先进集体15个,其中执法机构6个,管理科室6个,镇乡(街道)协助监管组织3个。各区、县(市)局可推荐执法机构、管理科室及镇乡(街道)协助监管组织各1个。
(二)各区县(市)局先进个人可推荐领导或管理干部1名、执法机构人员1名、镇乡(街道)协助监管组织的工作人员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