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关于开展2006年度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
河南省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部《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的通知》(豫建住房[2006]64号)精神,以及国家有关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巩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成果,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2006年度资质动态考核,并结合考核情况开展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清理换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注册地址在郑州市(含县、县级市、上街区),2006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属此次考核范围。
二、考核内容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符合《河南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规定的企业资质等级条件;
(二)2004年以来企业开发经营状况。是否连续亏损,资不抵债;是否承建开发项目;是否有停建、缓建工程;是否有延期交房又不承担违约责任或者拖延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
(三)2004年以来承担的开发建设项目质量情况及对质量事故、质量问题的处理;
(四)是否发生消费者对该企业的集体投诉,企业处理投诉事件情况;
(五)是否按期报送信用档案;
(六)是否按期报送项目手册和统计报表;
(七)《房地产开发统计年报》的报送情况;
(八)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是否向购房人提供了《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是否依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进行保修;
(九)是否存在严重拖欠工程款问题;
(十)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考核申报材料
(一)考核申报表(3份);
(二)企业自检报告(2份);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2份);
(四)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