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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年检登记的通知

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年检登记的通知
(浙新出发〔2006〕84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省报刊发行局:
  根据《行政许可法》、《浙江省行政许可监督检查法》、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关于出版物发行单位年检登记的通知》(新出发〔2003〕995号)要求,决定对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进行年度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以下单位或个人须参加年检登记:经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已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在工商行政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的书报刊、电子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出版物批发单位、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总部、网上书店和跨省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及其类似组织的年检登记工作;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协助做好审核、汇总、上报工作。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版物零售单位或个人、本省内发展会员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及其类似组织的年检登记工作。
  成立不满一年的出版物发行单位不参加年检。
  二、年检时间
  全省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的年检登记时间统一为2007年第一季度。
  三、年检内容
  各出版物发行单位或个人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针对下列内容进行认真的自查总结和审核监督:
  (一)发行单位或个人一年来守法经营的情况。总结检查2006年是否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各项发行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无被处罚,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总结经验和教训,制定有效的整改措施。
  (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设立条件。要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的设立条件逐一对照检查。
  (三)发行单位或个人一年来的经营状况。出版物发行品种、数量、出版物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应纳税总额、库存出版物总定价、企业营业面积、开设分支机构、门店及从业人员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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