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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办公室关于下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杭文广新办〔2007〕17号)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把我系统的信息工作做得更实、更细、更好,充分发挥信息简报在沟通情况、交流经验、反映问题、指导工作、决策参考、对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树立我系统“干事成事、争创一流”的良好形象,经研究,决定制定下发《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二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系统
政务信息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系统政务信息工作,根据文化部、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市委、市政府、市委宣传部加强政务信息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系统信息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范围:
  各区、县(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考核办法:
  1、考核采取累计计分的办法。
  2、各区、县(市)局重要工作、重大改革举措、重大
  活动均需及时向市局上报信息。鼓励报送综合类、分析类、经验类、调研类信息。
  3、各区、县(市)局向市局办公室报送动态类简讯信息1条,录用后得1分;报送工作信息1篇,录用后视情得2分、5分;报送高质量的调研类等理论文章1篇,录用后得10分。各区、县(市)局要严把报送信息质量关,未被录用的信息不得分。
  4、市局办公室每半年对各区、县(市)局信息录用与得分情况进行通报。至年底对各区、县(市)局政务信息得分情况进行奖惩,对名列前三名的各区、县(市)局进行表彰,对完成不好的区、县(市)进行通报批评。
  5、设立统一的信息报送邮箱:
  wcl@wgxj.hz.gov.cn,xy@wgxj.hz.gov.cn
  6、各区、县(市)局可作为省信息直报点,向省文化厅报送,邮箱:whxx@zjwh.gov.cn
  各单位信息通过电子邮件报送后,请及时与市局办公室进行联系确认,联系人:许英88228932、王才良88228935,传真:882289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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