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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四)深化各项改革,进一步扩大开放

  围绕服务型政府建设,推进行政领域改革。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市民与政务公开”专题活动。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 37 个市直部门建立规范的行政审批服务窗口,加强对15 个行政服务中心和 37 个市直部门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全过程监督。大力实施提高行政效能改革,积极开展行政不作为专项治理活动。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社会保障和经费拨付等改革配套政策。深化国有经济改革,继续抓好 “武字头”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推动城投、公交、交通、武建等集团引进战略投资者,实现产权多元化、营运管理市场化;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快国资营运机构的整合。积极实施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大型商业企业的重组。抓好产权、土地等要素市场建设。深化农村乡镇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加大农村要素市场的培育,推进农村金融改革。支持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落实金融信贷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引导外资投资我市支柱产业、优势产业。有针对性地制订招商计划,开展实效性强的招商活动,吸引更多的跨国公司来汉设立地区总部、研发中心和生产基地。鼓励外商投资现代服务业。积极推进环保、城建、教育、医疗、消防等领域争取国外优惠贷款。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支持纺织服装、船舶、钢材产业提高设计水平和产品质量,推进我市 IT、医药化工产业培育新的优势出口商品,做好国家级汽车及零部件出口生产基地建设。大力实施品牌兴贸,鼓励企业在境外注册商标,积极申报湖北省和商务部名牌出口商品。

  (五)促进全社会节能降耗,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一是加强 政 策 引 导。贯 彻 《国 务 院 关 于 加 强 节 能 工 作 的 决定》,制定全市节能工作实施意见。严格项目准入能耗标准,把能耗标准作为招商引资、项目核准备案的强制性门槛,新建项目未通过环评的一律不准开工,在建项目环保设施不配套的一律不准投产。实施差异化能源价格体系,对于国家限制或淘汰的行业、产品,实行差别电价。推行政府绿色采购,优先选用节能产品。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落实国家对节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设立节能专项资金,争取国家、省对节能项目资金的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对节能项目给予信贷投入,鼓励支持新型照明、电动汽车等项目的研发和产业化。三是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工作。突出抓好 60 户重点能耗工业企业、30 个大型商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城镇新、改、扩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部执行 50% 的节能设计标准。努力构建节约型交通,加快天然气等替代能源和清洁能源的应 用。四 是 着 力 发 展 循 环 经 济。推 进 东 西 湖 区 国 家 (第 一批)循环经济试点产业园区和青山地区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建设,开展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出口加工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阳逻开发区、葛店化工发展区建设循环经济生态产业园区的前期工作。着重在钢铁、石化、建材、造纸等重点行业和武钢、武石化、晨鸣等重点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促进环境和谐

  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活动,继续开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重点查处影响饮用水安全的污染源与污染扰民问题。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依法实施环保准入制度,控制重点保护区域新增排污总量,继续推动重大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改善中心城 区 大 气 环 境。进 一 步 推 动 中 心 城 区 燃 料 设 施 “煤 改气”工作,加大对建筑施工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的防治力度,对武汉新火车站周边区域大气环境进行综合整治。集中整治居住区内油烟、噪声、异味污染扰民。加强水环境治理。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实施“清水入湖”工程,确保污水达标排放。强化地下水的管理与保护。加快建设汉江河口段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汉阳“六湖连通”工程,启动武昌大东湖生态水网工程建设,抓好汤逊湖、南湖区域水环境整治。注重农村环境整治,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重点控制畜禽养殖污染。2007 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 2%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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