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武政〔2006〕50 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根本好转,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4〕53 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明确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
(一)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关系到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要求;是建设“和谐武汉”、“平安武汉”的重要内容,也是衡量政府执政水平和领导能力的重要标志。为此,各区、各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真正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障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长期稳定好转。
(二)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以建设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以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法制和执法队伍建设为重点,以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搞好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夯实基层、基础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建设“和谐武汉”、“平安武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和条件。
(三)奋斗目标。到 2007 年,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安全生产监管体系,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企业安全生产秩序明显改善,高危行业事故多发的状况得到扭转,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亿元 GDP 生产安全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控制在省下达目标范围以内,不发生群死群伤的火灾和水上交通事故。到 2010 年,初步形成规范完善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和死亡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到 2020 年,全市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根本好转,全市事故总量下降,亿元 GDP 生产安全死亡率、工矿商贸从业人员十万人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等指标达到国内同类城市先进水平,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职业安全与健康水平全面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