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生态城区建设
1.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生态环境建设
突出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的商务与服务功能,规划建设绿化廊道和人工生态系统,形成人工山体、水体立体结合和绿地、景观相协调的城区生态斑块,区域绿化率达到 40% 以上。集中建设王家墩中央商务区的生活服务系统,推行集中供热、供气,建设现代化立体交通体系,扩大商务、生活、服务活动的步行范围,限制区域内机动车通行规模和使用频率,抑制区域大气环境污染。
2.武汉新区生态建设
以湖泊为生态核心,建立水系连通系统和干渠、路网、步行街道等三级城市生态廊道,构建墨水湖、南太子湖、三角湖、龙阳湖、后官湖等 5 个城市生态斑块,区域绿化率达到 40% 以上。
在国家“863”项目《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综合示范》工程基础上,将武汉新区建设与湖泊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景观建设结合起来,提倡和发展具有生态效益型工业,建设生态环境良好的新型生态城区。
3.绿色社区建设
引导新建小区或居住组团开展绿色小区创建活动,通过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使社区不仅有健全的环境管理和监督体系、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节水节能和生活污水资源化的举措及环境文化氛围,还能经常组织居民参与环保活动,共同创建安静、清洁和环境优美的居住空间。
大力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建设试点工作,重点规划外围阳逻、吴家山、蔡甸城关、纸坊、前川、邾城、纱帽等城镇的生态建设布局,建立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理系统,加强绿化建设,使居住区、生活服务区和绿化建设相协调。
四、区域环境空间布局
为了实现城市经济快速持续增长,人民生活不断改善,城市建设日趋和谐,功能更加完善的目标,从环境空间资源有效利用的角度出发,对城市环境空间布局进行优化,划定生态功能区,建设人与环境和谐的宜居城市。
(一)生态环境分区保护
根据我市建设生态城市的长远规划需要,对城市生态资源实行分区规划,按照生态严控区、生态修复区、生态保育区实施分类、分步骤管理,有针对性地启动生态建设工程。
生态资源的规划区域主要为林地、河流、湖泊水面及保护水线外 50-2000 米宽区域内的耕地等,以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区、江河保护区和其他生态协调区域为核心控制区域。
1.生态严控区
生态严控区以自然生态养护为重点,在核心控制区严格限制任何开发建设活动,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木兰湖、道观河风景旅游区、青龙山、九真山和嵩阳山森林公园、鲁湖---斧头湖以及沉湖、涨渡湖等自然保护区和东湖国家风景名胜区为核心区。
在生态严控区内,对自然生态资源实施严格的保护,禁止建设各类工业园区,严格控制渔猎活动,重点保护原生态自然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防止外来物种侵入。扩大现有自然保护区范围,增加生态缓冲地带,严格限制土地开发,加强绿化景观建设,形成城市空间的生态斑块。在生态斑块区域之间,规划保留 100 米以上的生态廊道空间,为远期形成连通的、具有生态迁移功能和生态文化价值的城市生态架构打基础。
着重保护天然湿地、山林的生态系统,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制定和实施鲁湖---斧头湖自然保护区建设规划。
2.生态修复区生态修复区以生态功能修复为重点,实施环境污染治理,促进生态环境改善。以汤逊湖、南湖、汉阳六湖、府河等水域和龟山、蛇山等山体为核心区。
修复受污染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沿湖湿地,防止湖泊水系污染迁移,恢复水体的生态功能,建设亲水生态景观,形成绿色生态斑块,合理规划区域项目开发建设,限制沿湖房地产开发,拆迁湖泊保护三线以内的违章建筑,维护自然生态,限制人群活动范围,开发生态旅游功能。
重点规划汉口、汉阳、武昌沿江地带建筑群的生态豁口,限制江边建筑的高度和密度,为沿江腹地区域保留生态通风和绿色生态廊道空间,建设连接主城区内的公园水面、广场绿地的阔叶林带,发挥自然生态轴线的辐射功能,抑制城市热岛效应。
规划山体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对梅子山、大洪山、小洪山、珞珈山、龟山、蛇山等东西向山体实施系统的生态建设工程,拆迁占山的建筑物,实行山体绿化与植被保护。
加强该区域产业经济的环境监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防止水环境污染的生态威胁。
3.生态保育区
生态保育区以生态系统的功能培育与保护为重点,整合和保护自然生态系统,加强水土涵养,统筹协调生态保护与建设开发活动,发挥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
以九峰城市森林保护区、梁子湖、青山北湖、严东湖、严西湖、基本农田保护区等为核心区。
实行生态系统保护和自然资源培育措施,增强植被、水体的自我调节功能;着重涵养水土,保护野生生物栖息地,建立生态缓冲带,限制人群活动区域,强化城市森林建设,形成主城区的生态隔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