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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严格限制新建高污染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要提高技术起点,分行业类别进行合理布局,集中控制工业污染,在主城区禁止建设环境污染较重的项目。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查违法排污企业。对偷排、漏排污染物的企业,实行挂牌限期治理;加强重点工业污染源企业的环境监管,严格实行污染物排放浓度达标与总量控制相结合的环境管理制度;重点控制和削减钢铁、造纸、医药、化工等行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提高水重复利用率。

  合理规划调整工业发展的空间布局,改善土地利用的功能布局。加大主城区化工及其他重污染行业的搬迁力度,搬迁武汉青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味全食品有限公司等污染企业。在搬迁企业土地开发利用过程中,防止污染地下水。

  “十一五”期末,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将通过达标排放、“以新代老”项目等措施,削减化学需氧量 1630 吨;使水循环率由 87.3%升至 96% ,吨钢废水排放量由 25.9m3减少到 6m3。武汉晨鸣汉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过白水回收、提高造纸黑液处理能力等,增强企业内部的循环经济水平。

  2.生活污水治理

  (1)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

  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提高城市污水处理率。重点建设“十五”规划未完成的 8 个城市污水处理厂,确保其在“十一五”期间投入正常使用。2010 年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184 万吨 /天,其中,尾水排江、河的污水处理厂 2010 年处理能力达到 147.5 万吨 /天,尾水排湖的污水处理厂 2010 年处理能力达到 36.5 万吨 /天。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 70% 以上,服务面积达到 524.9km2,服务人口505 万人。城市污水经集中处理可削减化学需氧量 48150 吨 /年,氨氮 4520 吨 /年。

  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环境监管,安装污水排放在线自动监控设备,严禁超标排放,防止出现二次污染。

  主城区以外的生活污水处理,遵循“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原则进行综合控制与治理。规划建设蔡甸、纸坊、前川、宋家岗、邾城、阳逻、纱帽等重点城镇的污水处理厂;对农村分散居住点的生活污水要逐步推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等措施。

  (2)完善城市污水管网系统

  建立、完善主城区排水收集系统,使收集率达到 75% 以上;重点完善主城区、发展区湖泊周围的主干管,配套支线收集管道,保障湖泊等水生态资源开发建设的环境安全。

  城市新区建设要实行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处理,控制面源污染。

  3.饮用水源保护

  依法加强长江、汉江武汉段及其他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完善长江、汉江的水质自动监控网络建设。

  提高长江、汉江饮用水源地的污染防护水平,严禁偷排、倾倒污染物进入水体;加强重要饮用水源地的保护,重点监控沿岸的排污口和船舶的生活污水,进一步清理沿江的厕所、沙码头、油码头等,整治、关闭对饮用水源地形成潜在威胁的排污口;汉江武汉段不得新建排污口。加强与沿江上游城市的信息交流,实现跨江段联合保护汉江水体,做好汉江“水华”的监控工作;加强现有排污口的监管,逐步减少排污口数量和入江的污水总量;加快蔡甸污水处理厂建设进程,控制生活污水对汉江的污染,关闭紫霞观垃圾填埋场。

  加强农村饮用水源保护,开展梁子湖、梅店水库、滠水、倒水的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禁止污染物排放,限制在农村饮用水源地发展旅游项目和渔业生产;在乡村建设相对集中供水系统,防止水源受到污染。

  4.主要水域保护

  在综合评价水域环境质量现状的基础上,确定“十一五”期间重点保护水域为:长江、汉江、府河、东湖、沙湖、南湖、汤逊湖、墨水湖、月湖、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南太子湖、北太子湖、梁子湖、青山港等。

  在重点保护水域严格控制网箱养鱼、限制渔业生产规模、限制人工投饵,控制水体的富营养化,逐步封闭入湖排污口,实施截污和环境整治。

  (1)东湖水环境综合整治

  在东湖截污的基础上,对东湖重度富营养化区域开展清淤工程,实施“大东湖”水系的六湖联通及引江济湖工程,加大东湖湖水循环量;结合生态景观建设,保护东湖的自然生态功能,限制不符合东湖水资源、水环境保护的开发利用项目;严格控制东湖周边的开发建设,充分利用湿地、坡岸以及水生生物种群的自然净化功能,促进湖泊水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组织浅水型湖泊的水环境综合管理系统模型研究,开展东湖水系环境综合治理,提高东湖水环境质量,逐步使其水环境功能达到规定的水质标准。

  (2)汉阳地区水系水质改善

  充分利用国家 863 项目“汉阳地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综合示范”技术成果,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的措施,组织实施南太子湖、墨水湖、龙阳湖、三角湖、后官湖、北太子湖等六湖连通工程,结合湖岸的生态景观建设,逐步改善受污染湖泊的水质。

  (3)南湖水环境保护

  实施沿湖截污工程,完善污水管网布设,加快周边城市污水的集中处理;严格禁止企业向水体直接排污;搬迁畜牧养殖场,限制沿湖房地产开发;保护湖泊湿地,建立环湖湿地保护带,湖滨绿化带宽度一般不小于 50 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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