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附件2:
  深圳市治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商业贿赂自查自纠表


┌────┬────┬────────────────┬────┬─────────┐
│ 企业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
│ 信息 ├────┼────────────────┼────┼─────────┤
│    │企业地址│                │ 联系人 │         │
│    ├────┼────────────────┼────┼─────────┤
│    │ 手 机 │                │ 传 真 │         │
├────┼────┴────────────────┴────┼─────────┤
│ 自查 │1、企业及营销人员有无在推销药品、医疗器械过程中,以 │  有□ 无□  │
│ 内容 │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         │
│    │财物                        │         │
│    ├──────────────────────────┼─────────┤
│    │2、企业及相关人员有无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 │  有□ 无□  │
│    │、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招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         │
│    │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         │
│    ├──────────────────────────┼─────────┤
│    │3、企业有无在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稽查处罚等重点监管 │  有□ 无□  │
│    │环节中,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准入资质、减轻或逃避处罚  │         │
│    ├──────────────────────────┼─────────┤
│    │4、企业有无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虚报 │  有□ 无□  │
│    │成本抬高药价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         │
├────┼──────────────────────────┴─────────┤
│查摆出的│                                    │
│ 问题 │                                    │
├────┼────────────────────────────────────┤
│ 整改 │                                    │
│ 措施 │                                    │
└────┴────────────────────────────────────┘
┌────┬───────────────────────────────────┐
│ 整改 │                                   │
│ 措施 │                                   │
├────┼───────────────────────────────────┤
│对自查自│                                   │
│纠工作的│                                   │
│意见和建│                                   │
│  议  │                                   │
├────┼───────────────────────────────────┤
│ 填表 │1、企业务必对照此表认真自查2003年以来,本单位是否存在“自查情况”栏目 │
│ 说明 │中所列的行为,如实在相应的□打√,并在企业名称上加盖公章;      │
│    │2、如不够填写,可另附材料一并报送;                  │
│    │3、企业必须保证填写信息的真实性,如有虚假,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
│    │4、请于6月30日前,通过传真、邮寄、上门等方式将此表交至深圳市食品药品监│
│    │督管理局(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1层,518035)有关部门:         │
│    │药品生产企业交至安监处,联系人:王利峰,电话:82002746,传真:82002747│
│    │药品经营企业交至流通处,联系人:邹江勇,电话:82002725,传真:82002726│
│    │医疗器械企业交至器械处,联系人:陈力坚,电话:82002712,传真:82002714│
└────┴───────────────────────────────────┘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