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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械保化行业积极参加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械保化行业积极参加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深食药监安〔2006〕10号)


深圳市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中共市委宣传部、深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深圳市广播电影电视局、深圳市总工会、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我市药、械、保、化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请各有关单位积极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是法律对企业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企业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企业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员工收看、阅读各媒体有关安全生产宣传,认真学习市安委会组织开发的宣传资料,加强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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