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积极推进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生产性服务业融合发展。依托武汉产业、科教、人才、区位等优势,重点培育发展产品设计、技术研发、工程承包、系统设备远程监测维护与故障诊断、现代物流配送、租赁等金融服务、法律、投资与资产管理、经济鉴证、咨询、会展及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支持装备制造企业进行产业链重组,推进企业非核心业务外包发展,引导加工生产型制造业逐步向服务型制造业升级。
(五)坚持改革开放,增强装备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实力
落实老工业基地振兴相关政策,支持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推进增值税转型改革,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轻企业发展负担。积极推进中央在汉企业改革改制,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转换经营机制。支持装备制造企业通过合作、并购、参股国内外先进的研发或制造企业,掌握核心技术,扩大生产能力,提高市场占有率。支持装备制造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积极开拓国际市场。依托我市产业、科教及区位等优势,大力引进国际、国内先进装备制造企业。
(六)完善人才培养机制,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进一步发挥我市科教优势,支持华中科大、武大、武汉理工等高等院校与企业、科研院所加强合作,联合培养一批科技人才、管理人才、企业家人才,重点培养重大装备研发和系统设计的带头人才;支持职业技术学校、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大力培养装备制造业发展所需高级技工。武汉创新人才开发资金将加大对装备制造业专门高级人才引进与培养的支持力度。对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开发、使用和推广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加强标准化和知识产权工作,为装备制造业发展提供知识产权保障
积极实施技术标准战略,争取更多的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和工作组落户武汉,支持数控机床、环保装备、冶金设备、激光、光通信等装备制造领域在自主创新的基础上,建立和完善产业技术标准体系,逐步形成并完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国际标准化活动给予资助和奖励。培育发展技术联盟和标准联盟。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市场,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
(八)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装备制造业节约化、清洁化发展
积极发展高效、节能、低(零)污染的优势产品及清洁制造技术,逐步淘汰落后产品及制造技术。进一步做好神龙、武重、武船、船用机械、烽火、华丽环保等装备制造企业的清洁生产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清洁生产实施的行业领域和企业范围。大力推进装备制造企业节能、节水、节材、降耗、污染减排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逐步推进装备制造业集聚区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生态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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