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深入推进。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功能建设进一步提升,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档案基础业务建设进一步夯实;到“十五”期末,全市各级各类档案馆馆藏档案达199 万卷,比“九五”期末增长 54.8% ;馆藏资料 36 万册,比“九五”期末增长 77% 。档案科技教育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多项科研成果获得国家、省、市科学进步奖;档案干部队伍素质明显增强,政治素质、专业水平有较大提高。
(四)档案信息化建设有序开展。档案数字化建设稳步推进,“十五”期间,全市档案部门完成目录数据录入 356 万条,全文扫描200 万幅,档案目录数据库和全文数据库初步建立;档案网站建设进展顺利,全市综合档案馆均建立了档案网站;电子档案管理逐步规范,全市统一的档案管理软件普遍运用;档案信息网开始形成。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在取得显著成绩的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档案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档案管理部门经费短缺,档案馆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等问题还需进一步依法得到解决;我市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无论是硬件条件还是软件建设,都落后于全国同类城市档案部门,距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也相差甚远;反映武汉历史的档案资料散失严重,大量破损、褪变的档案亟待保护抢救;档案工作者素质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等等,这都需要在“十一五”期间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和改进。
二、“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为主题,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档案资源建设为核心,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为重点,以档案法制建设为保障,依托科技、教育和人才建设,优化档案信息资源共享环境,不断提升档案管理部门服务社会的能力和档案馆社会服务功能,促进档案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开创档案事业持续发展的新局面。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今后 5 年我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和工作重点是,通过全市档案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基本上实现档案工作的“四化”,即:档案工作法制化、档案管理科学化、档案服务社会化和档案队伍专业化。
(一)档案工作法制化。认真贯彻
《档案法》等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
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为核心的地方性档案法规体系,加大档案法规立法、普法、执法力度,制定和完善各种门类档案管理的规章制度,深化档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开创全市依法治档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