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武政〔2006〕3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武汉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为了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下简称
《档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
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推动全市档案事业在“十一五”(2006-2010 年)期间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全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服务,特制订本规划。
一、我市档案事业“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和“十一五”时期面临的任务
“十五”期间,全市档案管理部门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服务主题,坚持依法治档和科教兴档方针,大力加强档案法制建设、档案基础业务建设、档案馆功能建设、档案信息化建设和档案干部队伍建设,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较好地完成了 “十五”计划的各项任务,初步构建了一个法制比较健全、管理比较科学、服务比较主动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档案事业体系,开创了全市档案事业发展的新局面。
(一)档案法制建设成绩显著。以
《档案法》、《
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为核心的档案法规体系初步建立;档案执法检查和档案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大;依法治档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四五”档案普法合格率达 100% ,全社会的档案意识和档案法制意识进一步增强。
(二)档案社会服务工作向纵深发展。开展了现行文件开放工作,为人民群众了解党和国家政策提供了方便,密切了党和人民群众的联系,推进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三农”档案工作为农村稳定、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配合全市社区建设“883 行动计划”开展的社区档案管理工作,推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重点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为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开展和从源头治理腐败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国有企业改制和民营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了有力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