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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自查工作的通知

  2.深圳市化妆品经营单位自查表(点击打开)

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1:
化妆品索证范围、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和禁止销售的化妆品

  一、化妆品经营单位采购化妆品须索证的范围
  (一)采购国产普通用途化妆品:应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二)采购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应索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
  (三)采购进口普通用途化妆品:应索取《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复印件、检验检疫合格单证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四)采购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应索取《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检验检疫合格单证复印件、《进口化妆品标签审核证书》复印件。
  二、化妆品标签标识规定
  (一)化妆品必须标注内容(应符合《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和《消费者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
  1、商品名称:
  ①应包括商标名、通用名、属性名;
  ②商标名不得使用夸大功能或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③通用名不得使用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文字;
  ④属性名不得使用抽象名称;
  ⑤不得使用消费者不易理解的专业术语、地方方言;“特效、高效、奇效、第X代”等夸大和绝对化词语;庸俗或者带有迷信色彩的词语;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2、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①应标明产品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
  ②进口化妆品还应标明原产国名、地区名(指台湾、香港、澳门)、制造者名称、地址或者经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3、有效期标识
  ①标注原则:必须按下列方式之一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者生产批号和限用使用日期。
  ②标注方法:
  生产日期:按年、月或年、月、日顺序标注。
  保质期:保质期X年;保质期X年。
  生产批号:由生产企业自定。
  限期使用日期:在xx年xx月之前使用。
  4、卫生许可证号、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①卫生许可证号标准格式:(四位数年份)卫妆准字xx-XK-xxxx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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