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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抓紧申报农业部2008年财政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抓紧申报农业部2008年财政项目的通知
(冀农计发[2007]209号)


  有关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畜牧、水产、农业产业化、农民合作组织主管部门,厅属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部下发的《农业部关于印发2008财政项目指南的通知》(农财发[2007]99号),我厅进行认真研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单位要根据《农业部财政项目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农业厅关于农业部财政项目申报的要求,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市(扩权县)请务于2007年9月18日前,统一以“财”或“计财”字号文件,分别报送我厅计财处和项目牵头单位。

  三、各市和有关单位对申报的项目要进行可行性论证,按农业部要求,保质保量地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农业部2008年财政项目申报指南
  联系电话:0311-86684938 蒋凡峥 传真:0311-86684324

河北省农业厅
二00七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
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农业部2008年财政项目申报指南

  1.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1),经管处牵头:石家庄(农业局)、张家口(农工委)、唐山(农工委)、廊坊(农业局)、沧州(农工委)、衡水(农工委)、秦皇岛(农工委)、邯郸市(农协总会)各申报1个。

  2.农业产业化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2),产业办牵头:石家庄、廊坊、沧州各申报1个。

  3.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3),产业办牵头:石家庄、张家口、承德、唐山、沧州、邯郸、保定各申报1个。

  4.农产品促销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4),市场处牵头:市场处申报。

  5.“三电合一”农业信息服务试点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6),市场处牵头:廊坊、保定各申报1县。

  6.农业标准化实施示范项目指南(见农业部通知下载文件7),市场处牵头:黄骅、廊坊、石家庄种植业各申报1县;张家口、沧州畜牧业各申报1县;保定水产申报1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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