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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修水县《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完善城乡医疗保障体系》的通知

  二、主要作法
  (一)建立党委政府与参合农民的联动机制
  为有效地推进新农合工作,我县县乡两级政府积极做好组织、引导,充分调动农民参合的积极性,形成党委政府与农民互动的良性机制。一是县政府高度重视。我县把新农合试点工作作为修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作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构建和谐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并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考评内容。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李晨峰亲自挂帅,深入山区农户家中,认真搞好农村合作医疗调研,主持方案的制订,集思广益,确保了方案制订的科学、通俗、便于操作,并认真组织实施。二是乡(镇)村积极配合。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乡(镇)村将新农合工作作为转变基层工作职能、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积极做好宣传、协管等工作,确定主要领导亲自抓,并配齐专职协管员,建立办事窗口,极大地方便参合农民。三是农民自愿参合。通过面对面的宣传,农民参合积极性不断提高,变被动为主动,积极为新农合工作献计献策,特别是一些农村老年协会,跳歌舞、唱山歌,宣传新农合给农民带来的实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我县的参合率逐年攀升,2006年参合率接近90%。
  (二)建立和完善农村基本医疗保障的管理机制
  为确保新农合运行平稳,科学有效,做到“好事办好”、“实事办事”,科学设置机构。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修水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改革领导小组;以县长为主任的修水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人大、政协、财政、审计、卫生等部门专家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人大、食品药品、民政、社保、医保、县级医院等部门专业人才组成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业技术指导委员会;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结算管理中心并与医保局合署办公。同时,为了方便参合农民,建立了覆盖全县各乡(镇)村的新农合网络机构,各乡镇成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指导办公室;乡镇卫生院以上的医疗机构都成立了医保和合作医疗办公室。由于医疗服务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实行完全分离,充分体现县办县管、乡镇协管、管办分离,确保了新农合运行平稳、方便、快捷、有效,赢得了参合农民的充分肯定。
  (三)建立稳定的筹资和合理的补偿机制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是由乡、村二级政府具体负责,参合农民以户为单位每年每人缴纳13元(五保户个人缴纳部分由民政部门缴纳),各级财政补助40元/人(中央财政20元、省财政14元、市财政3元、县财政3元)。农民缴纳的13元中的10元构成家庭帐户基金,用于门诊治疗,超支不补,结余可转下年使用;农民缴纳的13元中的3元和各级财政补助构成住院统筹基金,用于住院医药费和慢性病补偿。补偿比例分别为乡镇卫生院50%,县级医院40%,县外医院30%,住院平产分娩每例补偿1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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