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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决定

浙江省文化厅关于命名第三批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的决定
(浙文社〔2006〕40号)


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精神,根据《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命名办法》,我厅部署开展了第三批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申报、命名工作。各地依据申报条件,按照申报程序,向我厅推荐申报了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候选名单,经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认真评审,我厅审核,通过社会公示,决定命名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等30个地区为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名单见附件)。

  附件: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名单

                      二〇〇六年六月五日

  附件:
第三批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名单

  一、县(市、区):13个
  长兴县(百叶龙)
  海盐县(滚灯)
  青田县(鱼灯)
  绍兴县(莲花落)
  遂昌县(昆曲十番)
  嘉善县(田歌)
  岱山县(渔歌)
  景宁畲族自治县(畲族山歌)
  嵊州市(吹打)
  磐安县(炼火)
  乐清市(黄杨木雕、细纹刻纸)
  平湖市(西瓜灯)
  建德市(农民画)

  二、乡(镇):17个
  杭州市西湖区蒋村乡(龙舟)
  余姚市泗门镇(犴舞)
  安吉县昆铜乡(竹叶龙)
  开化县苏庄镇(草龙)
  永康市象珠镇(九狮图)
  龙游县社阳乡(貔貅)
  义乌市佛堂镇(锣鼓)
  临海市上盘镇(花鼓)
  仙居县田市镇(鲤鱼跳龙门)
  三门县高枧乡(古亭抬阁)
  缙云县雁岭乡(滚叉)
  松阳县玉岩镇(高腔)
  江山市廿八都镇(山歌)
  德清县新市镇(蚕花庙会)
  临安市大峡谷镇(鸡血石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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