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深食安办[2006]25号)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006年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保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规范食品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稳定,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按《深圳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白皮书》的要求,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防止节日期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明确责任,强化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履行职能,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工作落实,措施到位。根据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和重要区域的监管力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行动。特别要把人民群众节日期间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把粮食、肉及肉制品、蔬菜、水果、水产品、饮料、酒类、月饼、保健食品和儿童食品等节日消费较多的食品作为重点品种,把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旅游景点、宾馆、饭店等作为重点区域,重点监督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准入资格、食品生产质量保障体系、食品经营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账等市场准入制度的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和严厉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有毒有害、过期霉变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捣毁各类食品加工黑窝点,保证生产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
三、认真做好突发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各单位要克服麻痹思想,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对在节日期间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迅速采取有效控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危害,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