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政策措施,鼓励入园创业。研究制定鼓励留学人员创办企业的政策措施,支持他们以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等在园区内进行转化入股,创办高新技术企业。建立健全回国创业或从事高新技术转化需要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建立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基金,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创业园引进或设立专业化的风险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支持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和发展。制定完善针对入园创业留学人员在申报项目、职称评审、激励表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激发留学人员的创业热情。充分发挥创业园作为吸引海外人才的聚集器、科技成果的转化器、带动当地发展的辐射器的作用。到“十一五”末,全省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吸引入园企业达到2000家。
加大扶持力度,促进快速发展。围绕本地区、本部门(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突出重点,落实措施,逐步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留学人员高新技术企业。加大对留学人员企业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自主技术创新,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发挥留学人员科技创新活动择优资助项目经费的引导和带动作用,落实择优资助经费的配套政策。建立留学人员科技创新活动择优资助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及时帮助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加强对择优资助项目取得成果的宣传和推广工作,鼓励留学人员把项目做大做强,发挥更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十一五”期间,力争资助100名高层次留学人员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开展重点科技创新活动的专项资助工作。
加强引导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组织开展留学人员创业园区评估工作,建立量化考核目标体系,强化考核结果的使用,促进创业园区管理水平的提高。加强创业园区管理人员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探索留学人员参与园区管理的新模式。开展省人事厅与市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工作,到“十一五”末,省人事厅与市政府共建留学人员创业园5家。
(三)积极吸引留学人员来鲁服务。
支持海外留学人员开展为国服务是加强国际交流,引进国外资金、技术、管理经验的重要措施。要围绕经济社会战略发展目标,努力做到不求所在,但求所用,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上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及留学人员团队来鲁服务。“十一五”期间,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服务达1万人次。
充分发挥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的品牌优势,广泛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鲁服务。“十一五”期间继续扩大洽谈会的覆盖面和影响力,提升洽谈会的服务功能,发挥这一平台的辐射带动优势。鼓励各级、各部门(单位)结合对人才和高新技术的实际需求,组织举办规模性海外人才引进活动。贯彻“走出去、请进来”的方针,加大面向海外宣传我省吸引人才优惠政策和投资创业良好环境的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开展赴海外招聘高层次留学人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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