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十一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划的通知
(鲁政办发〔2007〕69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山东省“十一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七日
山东省“十一五”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规划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加快高层次人才资源开发,加大吸引海外留学人才的工作力度,根据《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山东省“十一五”人才队伍建设总体思路及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总体情况
留学人员是我国人才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坚持“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工作方针,按照“拓宽留学渠道,吸引人才回国,支持创新创业,鼓励为国服务”的工作要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在政策措施、工作机制、交流平台、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先后出台了《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招聘引进人才的政策规定〉〈山东省引进海外人才智力和国外留学人员的政策规定〉〈山东省重奖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的政策规定〉的通知》(鲁发〔1992〕14号)、《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引进和使用工作的通知》(鲁发〔1998〕12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若干规定的通知》(鲁政发〔1998〕112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人才柔性流动若干规定的通知》(鲁政发〔2002〕60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快发展的意见》(鲁政办发〔2005〕41号)等一系列引进海外留学人才的政策规定,形成了比较完备的政策体系;建立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了留学人员回国工作机制,完善了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连续成功举办了4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建立了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与技术项目的交流平台;建立留学人员创业园区15家,为留学人员来我省创业提供了优质服务,入园企业已超过1000家;成立了山东省留学人员协会,搭建了党和政府联系留学人员的桥梁。工作在全省各行各业的广大留学回国人员充分发扬爱国、奉献、拼搏、进取的精神,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